辦理時程:112 年12 月26日(週二)
參與對象:律師、政府機關及民間機構
參與人數:120 人(報名已額滿)
辦理場地:台大集思會議中心蘇格拉底廳(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85號B1)
主辦單位:財政部推動促參司、全國律師聯合會公共工程委員會
協辦單位:社團法人亞太公私合夥建設(PPP)發展協會、台灣工程法學會
說明: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法) 迄今已施行超過20 年,財政部於民國(下略同)109 年積極啟動促參法修法作業,並於111 年底修正通過2.0 版的促參法。此次修法主要有三大效益,包括第一,新增公共建設類別,擴大促參案源範疇;第二,引進國際常見之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機制,降低民間投資風險;第三,由財政部設置履約爭議調解會,可更有效且快速解決履約爭議;財政部並於今(112) 年上半年陸續發布施行促參案件履約爭議調解三子法、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評估作業辦法等相關法規。為使律師、機關人員及業界廠商了解促參2.0 的變革及影響,同時就過去進行促參案件爭議協商、協調所遇困難及障礙如何藉由善用促參法履約爭議調解新制以獲改善等議題,實有邀請財政部長官、專家學者及律師先進共同推廣及研討之必要。
一、主辦單位:台灣工程法學會
二、共同主辦: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三、共同協辦: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結構技師公會、財團法人中技社、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財團法人中興工程科技研究發展基金會、福清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按筆畫順序)
四、活動緣起:
工程契約和法律密不可分,相互交織。工程契約規定了工程的範圍、時間表、付款方式、品質標準等關鍵事項,通過深入了解契約內容,能夠避免因理解不清或不同解釋而引起爭議,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法律則規範了工程過程中涉及的權利和義務,旨在保障各方的權益,確保工程活動和契約執行符合相關規範,同時避免潛在的法律風險。因此,深入瞭解工程契約和法律是確保工程順利進行和保障各方權益的關鍵所在。
台灣工程法學會長年致力於我國工程法學之研究及工程法律與相關專業及科技之整合,並於112年完成「工程契約與法律(二版)」專書改版,已置於本會網站供各界免費下載,期望能為欲瞭解工程法律領域的從業人員提供一本良好的參考書籍,並盼能拋磚引玉,對我國工程法學之基礎研究有所助益。
本次研討會以「工程契約與法律(二版)」專書之內容為主軸,榮幸邀請到國內多位具有豐富經驗的工程法律專家學者進行演講,希冀促進台灣現代工程法學的研究發展,並達工程法律及相關專業領域整合方面進行對話和交流之目的。
五、時間:112年11月17日(星期五)9:00~16:35
六、地點: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376號14樓(中華民國仲裁協會)
本次研討會當日現場及線上共計超過500位工程及法律先進同時參與,會中主持人、主講人及與談人妙語如珠,並分享其專業及經驗,講演內容十分豐富寶貴,與會人員亦針對各議題回響熱烈,活動圓滿完成。
再次感謝各主協辦單位及會員先進支持,因本次研討會報名過於積極熱烈,為保障與會品質,此次僅能提早截止報名,尚請見諒。
尊敬的會員先進您好
淡江大橋,是跨越淡水河口、連接淡水沙崙路和八里臺北港,由中興工程顧問公司協同世界知名女建築師Zaha Hadid所共同打造之全世界最大跨距單塔不對稱斜張橋。
目前工程河中段進度已達橋塔結塊混凝土澆置(工程詳細資訊可參交通部公路局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新建工程全球資訊網
https://djbridge.thb.gov.tw/tw/default.aspx),本次活動預計30人,目前開放本會會員優先報名,如繳納112年會費者均可免費參加,誠摰邀請您共同參與。
本次活動已於112/11/17順利參訪完畢,在此特別感謝工程主辦機關公路局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工信工程與中興工程顧問大力協助本活動,以及願景館導覽人員專業解說與各位會員熱情共同參與。
【學會主辦活動】「施工遭遇歷史建築、古蹟或其他文化資產因應策略座談會」圓滿完成。
由本會主辦,中國工程師學會、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共同協辦之「施工遭遇歷史建築、古蹟或其他文化資產因應策略座談會」,於112年4月28日(星期五)假中興工程顧問大廈會議室,感謝各位先進與會員蒞臨與會,會中討論熱烈,圓滿完成。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條第2項規定:「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見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時,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報主管機關處理。」,同法對發現其他文化資產時亦有相類似之規定。故當在建工程遭遇歷史古蹟等文化資產,施工廠商必須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停止施工,其後尚需要面對現場保管、暫停施工以等待文資審議,以及後續變更設計、展延工期、請求補償等問題。也因此如何能妥適處理並促進工程建設與文化資產保存之平衡發展,即屬相當重要之課題。
本次座談由立法院法制局陳世超律師/土木、結構技師進行引言,中國科技大學建築系教授兼文化資產保存中心主任閻亞寧教授,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馮文龍經理/大地技師主講,解析施工中發現文化資產時之相關法規、程序,並分享台中車站在興建過程中發現歷史遺構之處理過程經驗,以供各方參考。
本會與中華民國營建管理協會、台灣工程技術顧問企業協會及台灣人居環境全生命週期管理學會共同組成之PCM聯盟,於111年9月30日(星期五)假台北矽谷國際會議中心2B國際會議廳(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23號2樓)所舉辦之「PCM制度的回顧與實施檢討」研討會,感謝各位先進與會員蒞臨與會,會議精彩且圓滿完成。
「PCM制度的回顧與實施檢討」相關簡報可至台灣人居環境全生命週期管理學會 TAIWANESE INSTITUTE OF BUILT ENVIRONMENT LIFECYCLE MANAGEMENT. (blm.org.tw)下載。
研討會為本會與財政部推動促參司、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及亞太公私合夥建設發展協會共同主辦,於111年7月8日以實體與線上雙軌並行方式舉行。現場與會人員約六十位、線上則有促參業界、各機關人員、律師、仲裁人、等共計二百餘人上線共襄盛舉。
研討會由環宇法律事務所孔繁琦律師主持,第一場由主講人謝定亞教授就期前終止原因、衍生問題,以實務案例作實體面的深度剖析,並由財政部推動促參司李建賢司長及蕭偉松律師與談;第二場由王寶玲律師就不同促參案件及解決機制程序面向分析比較,其認為應使爭議有效解決,才能鼓勵民間機構參與公共建設,與談人許登科教授及金玉瑩律師亦提供極具參考價值之意見呼應報告內容。
李建賢司長與談時特別表示,目前正推動促參法修正,期使促參履約爭議得以妥適處理,甲乙雙方履約的解釋及契約文件範本亦配合相應修正,以吸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
本次研討會主講人及與談人一致呼籲,促參案件涉及層面廣大,時程長遠,經常涉及主、客觀情況的變更,此種長期契約關係一定要有迅速解決爭議的管道,才能避免時間及金錢上不必要的花費及投入。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仲裁協會)
主辦單位:財政部推動促參司、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台灣工程法學會、亞太公私合夥建設發展協會
本會第九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於2022年1月5日召開,會中審查通過110年度至12月13日止之「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資產負債表」﹔備查新年度之「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表」,並選出第九屆理事及監事。
會後隨即召開第九屆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依序選出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副理事長、理事長,並經理事會同意委任傅建中律師/技師為第九屆秘書長,名單如下:
理 事 長 李建中
副理事長 蕭偉松
常務理事 黃 立、顏玉明、陳錦芳
理 事 謝定亞、李順敏、吳憲彰、李桂潀、鄧勝軒、
施堡羅、黃豐玢、周敬揮、孫丁君、陳重安
常 務 監 事 吳詩敏
監 事 楊登任、劉泰儀
秘 書 長 傅建中
新工作團隊將於下周完成交接並繼續為會員提供服務,也請各位會員繼續支持學會運作,謝謝!
本會與有澤法律事務所共同主辦的「人物專訪」,本集邀請本會團體會員「李模務實法學基金會」李建中董事長(博士),進行專訪。
李博士與我們分享:
工程人員的教育方式應該如何改變。
如何改善工程界人才及經驗明顯斷層的現象。
工程管理的重點。
工程界朋友常提到的「三中」是指什麼?
中國工程師學會及FEIAP在工程界扮演的角色是什麼?
身為工程人的驕傲與光榮。為什麼鼓勵年輕朋友投入工程領域?
內容精彩,敬請撥空瀏覽。
主辦單位:
台灣工程法學會
有澤法律事務所
本會與有澤法律事務所共同主辦的「人物專訪」,本集邀請本會資深會員,且於2019年獲得第37屆國家傑出經理獎的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法遵暨法務室處長-蔡靜玫律師,進行專訪。
蔡大律師與我們分享:
國家傑出經理獎(法務經理(含法務長)類)的「評審指標」考量因素為何?
就其中「企業法務人才的培育」乙項,電機公司的法務人員的工作內容大概有哪些?怎樣才是一位稱職的法務人員?應該具備哪些能力?
公司法務人員要如何跟不同事業群的同仁互動?有何秘訣?
公司法務同仁與外部顧問互動時,有沒有什麼秘訣或應留意的事項?
身為集團法務主管,蔡律師是如何管理時間?
給有心加入公司法務領域的年輕朋友的建議。
內容精彩,敬請撥空瀏覽。
主辦單位:
台灣工程法學會
有澤法律事務所